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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物“相克”说科学吗?

    民间有不少关于食物“相克”的传说,流行较广的有螃蟹不能与柿子同吃,花生不能与黄瓜同吃,大葱不能与蜂蜜同吃,红薯不能与香蕉同吃,绿豆不能与狗肉同吃,松花蛋不能与糖同吃等,否则会引起中毒,甚至死亡。对于各种食物“相克”的传说,由来已久,这种传说究竟科学不科学呢?

    解放后,我国的营养学家和生物化学家都曾对所谓食物“相克”的问题做过比较详细的科学试验。他们把相传是“相克”的食物配合在一起,用来对白鼠、狗、猴子进行试验,长期观察,结果,在动物和人的生理上、行为上都没有出现任何不适和异常感觉,更没有引起中毒和死亡。笔者也曾多次试吃过上述几组传说中“相克”的食物,实践证明,同样没有发生任何不良反应。

    以上列举的几组食物,都程度不同地合有一定量的营养素。如螃蟹肉嫩、味道鲜美,含有较高的蛋白质、脂肪、钙、磷等,柿子里除含有丰富的糖、果胶、矿物质和多种维生素外,还含有较多的单宁酸。这两种食品除含营养素略有不同外,本身不含有任何毒素,即使同吃怎么会发生“相克”呢?前人流传下来螃蟹与柿子不能同吃的说法,可能是一种巧合。如吃了尚未成熟的柿子,或吃柿子时不讲究卫生,同时又吃了未经烧熟煮透的螃蟹,结果引起了急性胃肠道疾病;另外,柿子内含有大量单宁酸,螃蟹富含蛋白质,如果同食,又吃得过多,单宁酸与蛋白质在胃肠内结合后,很容易形成胃柿石。胃柿石长期存留在胃内,必然腐败变质,产生毒素,使人头昏脑涨,全身酸困不适,腹泻腹痛,甚至呕吐等一系列的症状。人们就牵强附会,将饮食不当算在食物“相克”的账上,长期流传下来。

    那么,为什么有些人相信食物“相克”呢?这多半是由于把过去生活习惯上不常放在一起吃的东西,偶尔吃一次,又吃得过多,引起“暴食伤身”;或者体内已有潜伏性疾病;或者恰巧这两种食物中有一种不卫生,沾染了病毒、病菌、寄生虫卵;或者有某种食物已经腐烂变质;或者有人在同食这两种食物之前,有胃肠道、胆道或胰腺方面的疾病,或因其他过敏性疾患而引起中毒,此后,凡遇到这类食物就以“相克”加以解释,在科学文化不普及的情况下,一传十,十传百,慢慢流传开来,而其实是毫无科学根据的。

    总之,只要我们吃的食物都是无毒的(沾染农药过多除外),不管如何搭配,怎样混吃,从营养与生化的角度来分析,都不会出现传说中食物相克而发生中毒的现象。至于个体差异、食物变质、沾染农药或其他有毒物质等因素引起食物中毒或过敏,则是另一回事,应作具体分析。总之一句话,食物不会“相克”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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